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上报的《关于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报告》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原合伙人张德维(注册会计师证号622400830651)因个人原因已退出该所,现将合伙人变更为张彩萍(注册会计师证号622400820650)。
二、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为:马海龙、张彩萍。
三、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为:马海龙。
请执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信息公开属性:依照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