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64号部长令、财政部“财企[2011]450号”和《关于对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申请注册转所等业务实行集中办理的通知》(甘会协[2011]27号),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刘雪梅合伙人资格等有关事项予以披露,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有从业经历连续不满三年、未连续专职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请及时向省资产评估协会举报反映。
一、公示对象及情况

二、公示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931-8899918(传真) 8899920
受理邮箱:ZQX133@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
邮 编:730000。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