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协[2011]36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9月30日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马艳萍等5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现批复如下:
1、马艳萍从甘南安兴会计师事务所转入兰州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范蓉蓉从甘肃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天正会计师事务所;
3、徐坤从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兰州分所转入甘肃恒晟通会计师事务所;
4、杨立从甘肃宏宇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国通会计师事务所;
5、张自霞从兰州励致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金穗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上注册会计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再次转所,请于30日内到注协注册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转所 批复
抄 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厅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