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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865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甘财注〔2011〕28号
                                                                                     
   
 
 
 
 

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1]2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省将于7月上旬起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注协“五代会”精神和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行业诚信道德建设,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工作的总体目标

   今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着力强化事务所系统风险的检查与评估,要切实做到系统风险评估与业务报告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

 三、检查工作的重点对象

   根据我会日常监管工作掌握的信息,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对象是:

  (一)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或新近合并的事务所;

  (二)受到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的事务所;

  (三)投诉举报较多的事务所;

  (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等新业务较多的事务所;

  (五)高龄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事务所;

  (六)执业能力与承接业务数量严重失调的事务所以及业务收费水平较低的事务所;

  (七)协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形的事务所。

         被列入2011年检查对象的名单见附件1。

四、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系统风险评估

   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要求,结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与业务质量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客观评判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的适当性,通过抽查测试等程序评价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同时,关注与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相关的内部治理、事务所文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关注事务所业务质量责任的划分与承担,关注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经理参与审计项目的具体程度,关注事务所处理自身与客户之间,项目组成员之间,以及项目组成员与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意见分歧的实际情况。

  (二)职业道德检查

   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建立了有关职业道德的政策和程序,其设计是否适当有效,且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以合理保证自身及其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要求。

  (三)业务报告检查

1.业务报告的选取

   在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样本,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等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业务报告的检查

   对于业务报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注册会计师是否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落到实处。(2)注册会计师是否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3)注册会计师是否充分识别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重要审计证据的获取是否充分、适当,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恰当。

   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还要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了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础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合理保证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五、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1.检查准备阶段。6月下旬,确定检查事务所名单,起草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召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布置会。

   2.检查实施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组织开展事务所现场检查。

   3.整理处理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交行业惩戒委员会予以处理,并向相关事务所拟制、印发行业自律惩戒告知书、决定书。

   4、汇总上报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理结果汇总,并报中注协备案。

六、检查工作的实施方式

   原则上注册地在兰州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集中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注册地在兰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实地检查方式。检查前3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

七、检查工作的人员配备

   检查组由省注协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和从事务所抽调的专家组成。协会秘书长郑金铸、副秘书长彭维德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八、检查工作的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继续贯彻“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实施行业惩戒。

九、检查工作的其他事项:

   1、今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是事务所系统风险的检查与评估,体现系统风险评估与业务报告检查并重,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2、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切实将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归整业务档案、内部管理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填报相关检查表格(见附件),认真编写自查报告,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交检查组,并指定专人负责。 

   3、被检查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积极配合省注协检查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在检查组进驻期间,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应在事务所。检查组与事务所交换意见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场参加。

   4、检查组要认真负责,本着保密、回避、廉洁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并按照省注协的要求编制检查底稿,获取检查证据,编写检查报告,并提交检查案例。

   5、未列入本次检查的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做好相应的准备,要在所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有投诉的事务所我会随时安排检查。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jiangdhua2008@126.com        

联系电话:0931-8899920   传    真:0931-8899918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表一至六)

3: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清单(表七至八)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声明书.doc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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