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中,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栏已使用完,给注册资产评估证书的使用、管理带来了不便,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印鉴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5号)的规定,省评协定于近期换发注册资产评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将本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栏已使用完毕的人员登记汇总填写在附表中,同时提交上述符合本次换证条件的每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照片(蓝底一寸一张),相片背面注明机构名称及姓名。
三、请各机构务必于2012年6月10日前上报汇总材料。换证期间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继续使用。
联系人:王姬
联系电话:0931-8899920
附表:
注册资产评估换证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