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张淑莲等7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通知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8月3日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批准张淑莲等7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名单如下:
1、张淑莲从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鸿峰会计师事务所;
2、侯卫民从甘肃金穗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鸿峰会计师事务所;
3、刘炳锁从甘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鸿峰会计师事务所;
4、丁国章从甘肃正邦力生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谨丰会计师事务所;
5、邴国玉从甘肃鼎之信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禾兴会计师事务所;
6、崔建设从甘肃信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厦门天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7、马承生从甘肃正邦力生会计师事务所转入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注册会计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再次转所,请于30日内到协会注册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本文件失效。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转所 通知
抄 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