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鸿基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的批复
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上报的《关于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报告》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原合伙人王雪琴(注册会计师证号620100360430)、杨国成(注册会计师证号622200730596)因个人原因已退出该所,现将合伙人变更为张军(注册会计师证号622100640564)、李中友(注册会计师证号620100360435)。
二、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为:张军、李中友。
三、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为:张军。
请执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属性:依照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