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注销甘肃安远
资产评估事务所的通知
甘财企[2012]20号
甘肃安远资产评估事务所: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实施办法》(甘财办[2010]66号)文件精神,落实资产评估机构现场检查结果,你所已不具备《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设立条件,现注销你所的资产评估资质。请接此通知后,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评估 机构 注销 通知
抄 送:财政部企业司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省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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