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审核研究,同意批准李惠群等10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名单如下:
1、李惠群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转入甘肃鸿峰会计师事务所;
2、苟晓霞从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转入甘肃融智会计师事务所;
3、杨斌从甘肃九方会计师事务所转入甘肃新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4、马康乐从兰州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转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5、许尔文从甘肃天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转入兰州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6、刘宇辉从福建瑞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甘肃中恒会计师事务所;
7、郜文彬从北京竞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甘肃中恒会计师事务所;
8、张正俊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转入北京中川鑫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达肃华从甘肃鼎晟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入北京浩安永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许丽莉从甘肃恒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注册会计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再次转所,请于30日内到协会注册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本文件失效。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5月22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