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8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1531次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天一永信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的批复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上报的《关于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报告》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原合伙人王维其(注册会计师证号620100180260)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该所合伙人,现将合伙人变更为曹斌(注册会计师证号620100200287)。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为:曹斌、李串龙。
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为:曹斌。
请执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甘肃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注协,厅监督检查局。
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