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25号部长令《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中注协的有关规定,经各事务所申报、省注协审核,魏才香等27名同志经注册会计师考试或考核合格并已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的有关规定,现准予注册。上述人员自2010年起按执业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并在新注册一年内不允许转所。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1人)魏才香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所(1人)许晓黎
甘肃信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1人)高 歌
甘肃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1人)陈淑莉
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人)王静兰 陆建香
甘肃宏宇会计师事务所(1人)杨 立
甘肃金华会计师事务所(3人)李志刚 张 莹 彭衍林
甘肃中诚会计师事务所(1人)许彦军
甘肃安远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人)华光延 韩志强
甘肃恒晟通会计师事务所(1人)杨伟元
甘肃禾兴会计师事务所(1人)杨 捷
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1人)豆忠祖
甘肃鸿基会计师事务所(2人)何贵锁 宋应有
甘肃勤丰会计师事务所(1人)李 祎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人)李树军 白祯香
张掖金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人)姚斌燕 杨 超
白银振兴会计师事务所(1人)刘文静
庆阳恒业会计师事务所(2人)邱鸿元 张鹏儒
庆阳中兴会计师事务所(1人)杜 娣
以上批准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