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协[2008]13号
关于做好我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数据采集的对象;我省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以及其注册会计师。
二、 数据采集的范围:
1、校对行业管理系统中已经形成的数据;
2、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按照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要求补录的数据(新增加的数据包括执业网络信息、走出去信息、奖励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等)。
三、数据采集的步骤: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行业系统事务所版和注册会计师版,或直接登录http://cmis.cicpa.org.cn/cicpa/hylogin.jsp。事务所总所用户名为事务所编号,分所用户名为分所编号,密码均与填报财务报表的密码一致;注册会计师用户名为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空。
1、各事务所于3月10日前将信息员名单上报省注协,每所报一名信息员,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2、3月5—20日结合注册会计师年检校对行业管理系统中已经形成的数据。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请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www.acc.gov.cn)进行修改,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缺少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数据以及修改变更的数据,应以书面形式报省注协;
3、3月5—31日补录新增加的数据:执业网络信息、走出去信息、奖励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等;
4、2008年4月20日以后,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可登录行业系统,对其他栏目的相关数据进行直接修改和补充。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注协联系。
联系人:张瑞生 0931-8899920
信息员:范瑜瑜 0931-8899918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