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协[2011]38号
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9月30日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何鹏举等6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现批复如下:
1、何鹏举从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2、王学龙从甘肃安远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3、尹芳艳从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4、王新伍从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5、蔡学龙从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6、白莉从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转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注册会计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再次转所,请于30日内到注协注册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本批复文件失效。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转所 批复
抄 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省财政厅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