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通知》(会协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及时增减或变更,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切实提高银行函证工作质量。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