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28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1286次
关于批准朱旭明等5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25号部长令)和中注协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申请所在事务所同意,经审核研究,朱旭明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条件,同意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甘肃分所
朱旭明 高 鹏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甘肃分所 刘 宇
甘肃天行健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彭 新
甘肃亨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张 莉
以上批准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上述人员自2012年起按执业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并在新注册一年内不允许转所。
2012年12月27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注册 通知
抄 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