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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2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729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会协函〔201395号)要求,现对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组织讨论,于5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注册部。

联 系 人:王姬

联系电话:0931-8899920

电子邮箱:5189758@qq.com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的说明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5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201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组织评选第二批资深会员。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

评选资深会员是建设诚信文化、增强行业凝聚力、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评选活动,进一步打造资深会员品牌,有助于提升行业形象和凝聚力,推动全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公众利益。

二、评选方式

按照名额公平、程序公开、评选公正的原则,在中注协确定各地名额的基础上,采取会员自愿申报与协会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强调行业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廉洁的要求。

三、评选程序

1.中注协拟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注册管理委员会意见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2.中注协根据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向各地协会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第二届资深会员候选人的通知》,并在中注协网站上发布通知和相关申请资料。

3.各地方注协转发中注协通知,做好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的各项组织工作。

4.会员个人进行申报,向所在地地方注协递交申请材料

5.地方注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协会相关委员会审核确认(须由相关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在当地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6.各地注协将经过当地协会常务理事会确认(须由会长、秘书长签字)的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名单,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中注协。

7.中注协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初步人选报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名单,将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注协网站上公示。

8.完成公示的第二批资深会员名单报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评选标准

为便于具体操作,参照第一批资深会员评选办法,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基础上,将资深会员具体分为资深注册会计师和资深非执业会员,并细化资深注册会计师和资深非执业会员的评选条件。

()资深会员的一般标准

中注协个人会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为资深会员:

1.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申请资深注册会计师的按注册时间;时间以申请之日为准);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二)资深注册会计师的细化标准

1.为更好地体现资深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有如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或曾担任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或曾担任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3)担任或曾担任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4)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建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5)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拓展新业务、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地体现资深注册会计师“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如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在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股东两年以上;

2)主持并签署过上市公司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业务报告;

3)主持过中注协课题研究工作,并确有建设性意见;

4)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

5)担任或曾担任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资深非执业会员的细化标准

1.为更好地体现资深非执业会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有如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或曾担任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或曾经担任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3)担任或曾担任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4)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建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2.为更好地体现资深非执业会员“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如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主持过中注协课题研究工作,并确有建设性意见;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3)担任或曾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4)担任或曾担任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五、名额分配

第二批资深会员名额定为800人,其中中注协推荐100人,地方协会推荐700人。地方注协推荐的700人中,注册会计师500人,非执业会员200人。各地方注协推荐人数,按照各地会员人数占全国会员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地方协会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后)。

中注协重点推荐为中注协行业发展、准则建设、技术咨询、质量检查、继续教育、考试命题、信息化建设等作出贡献的中央国家机关、职业组织、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领导、专家和学者(非执业会员)。

地方协会重点推荐当地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以及为当地协会发展、准则实施、技术咨询、质量检查、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作出贡献的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领导、专家和学者(非执业会员)。

六、时间安排

(一)中注协确定评选标准和各地名额并向各地下发工作通知

1.3月底前,拟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方案说明。

2.4月底前,方案及说明征求注册管理委员会意见。

3.5月底前,方案及说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4.6月,根据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向各地协会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第二届资深会员候选人的通知》,并在中注协网站上发布通知和相关申请资料。

(二)各地组织申报、审核、公示、推荐、上报

5.5月,各地方注协转发中注协通知,做好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的各项组织工作。

6.7月中旬前,会员个人进行申报(相关表格可从中注协网站下载),向所在地地方注协递交申请材料地方注协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协会相关委员会审核确认(须由相关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在当地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完成以上程序后,将经过当地协会常务理事会确认(须由会长、秘书长签字)的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名单,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中注协。

(三)中注协组织汇总、审核、公示后正式发布

7.8月底前,中注协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初步人选报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名单,将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注协网站上公示。

8.9月底前,完成公示的第二批资深会员名单报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公布。

 

各地方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师和非执业会员数据截至20121231

序号

地区

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会员

资深会员数量合计

注册会计师数量

占全国比重(%

按注师比例分配名额

非执业会员数量

占全国比重(%

按非执业会员比例分配名额

合计

99085

100

500

98089

100

200

700

1

北京

14147

14.28

71

10722

10.93

22

93

2

天津

1771

1.79

9

1815

1.85

4

13

3

河北

3655

3.69

18

2525

2.57

5

24

4

山西

3279

3.31

17

2450

2.50

5

22

5

内蒙古

1629

1.64

8

499

0.51

1

9

6

辽宁

3527

3.56

18

6033

6.15

12

30

7

吉林

1708

1.72

9

1392

1.42

3

11

8

黑龙江

2929

2.96

15

1364

1.39

3

18

9

上海

5834

5.89

29

13043

13.30

27

56

10

江苏

4839

4.88

24

9133

9.31

19

43

11

浙江

4828

4.87

24

6208

6.33

13

37

12

安徽

2644

2.67

13

3956

4.03

8

21

13

福建

2421

2.44

12

2126

2.17

4

17

14

江西

1393

1.41

7

2723

2.78

6

13

15

山东

7078

7.14

36

4259

4.34

9

44

16

河南

4691

4.73

24

2453

2.50

5

29

17

湖北

3796

3.83

19

4964

5.06

10

29

18

湖南

2796

2.82

14

3568

3.64

7

21

19

广东

5623

5.67

28

5604

5.71

11

40

20

广西

1419

1.43

7

845

0.86

2

9

21

海南

447

0.45

2

321

0.33

1

3

22

深圳

2754

2.78

14

3887

3.96

8

22

23

重庆

1732

1.75

9

1377

1.40

3

12

24

四川

6259

6.32

32

3243

3.31

7

38

25

贵州

910

0.92

5

255

0.26

1

5

26

云南

2154

2.17

11

636

0.65

1

12

27

西藏

64

0.06

0

44

0.04

0

0

28

陕西

2272

2.29

11

975

0.99

2

13

29

甘肃

744

0.75

4

534

0.54

1

5

30

青海

240

0.24

1

207

0.21

1

2

31

宁夏

218

0.22

1

298

0.30

1

2

32

新疆

1284

1.30

6

630

0.64

1

8

 

 

 

 

 

 

 

 

 

 

 

 

 

 

 

 

 

 

 

 

 

附件2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

评选工作方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201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组织评选第二批资深会员。现将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评选的背景

1.201011月评出第一批资深会员以来,行业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显著进步,尤其是行业党建硕果累累,涌现出一批行业先进模范人物,有必要及时加以表彰。与2010年相比,截至20133月,省级以上人大政协中的行业人士由36人增至77人,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中的行业人士从无到有,8人当选;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更有一大批行业人士当选省级以上优秀党建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以及先进会计工作者。

2.2013年是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通过组织资深会员评选活动,使一批有较高声望的会员脱颖而出,掀起按榜样标准严格要求、扎实工作、奋力争先的热潮,推动全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促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行业讲诚信、讲素质、讲贡献的风气,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公众利益。

3.按照常务理事的建议,会员人数每年递增,在理事会的五年届期内,可以评选两次资深会员。由此推动资深会员评选工作的制度化,打造资深会员品牌,提升行业形象和凝聚力。

二、条件的确定

鉴于第一批资深会员的评选条件几经研究、较为成熟,本次评选时隔两年,基本要求变化不大。为确保评选标准的一致性,我们基本沿用第一批评选时的标准,仅在资深注册会计师和资深非执业会员的细化标准中均增加了“担任或曾担任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全国或省级党建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以体现行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另外,考虑到鼓励推动行业战略实施,在资深注册会计师的细化标准第1条第(5)项中增加了“拓展新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内容。

三、名额的分配

资深会员用以表彰专业精深、能力出众、声誉卓著的会员,是行业精英的集体,具有突出的导向性、引领性。第二批资深会员的名额,考虑到会员数量每年都在增加(截至20121231,全国入会会员总数比2010年同期增加了8582名,其中执业会员增加了2587人,非执业会员增加了5995人),故此,我们在第一批700人的名额基础上适当扩大,确定为800名。

在资深会员名额的具体分配上,地方注协推荐700人,中注协推荐100人;地方注协推荐的700人中,注册会计师500人,非执业会员200人,具体名额按照各地会员占全国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评选的组织

本次评选,按照名额公平、程序公开、评选公正的原则,采取会员自愿申报与协会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较以往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行业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廉洁的要求。

——严格按照各地会员人数占全国会员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名额。

——所有候选人均须经过各级协会注册管理或相关委员会审核,进行社会公示,最后由常务理事会确认。并且要求所有确认环节,均须由相关委员会主任、协会秘书长、会长签字。

——评选标准、指标名额及工作程序,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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