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协[2021]4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方案》(会协[2021]30号)(以下简称《宣传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意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的指导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第一个文件,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首次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提升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的高度,行业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任务。
二、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与,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学习宣传两个“全覆盖”。紧紧围绕中注协《宣传方案》明确的学、研、践、提四个方面“十大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大学习。配合中注协编辑一本宣讲材料,组织各所参加“一竿子到底”视频宣讲和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8期系列教育培训,动员各所全员参加知识竞赛。
2.深入开展大研讨。积极参与中注协举办的2次论坛座谈、门户网站开设的2个宣传专栏,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设立的“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强化日常管理”、“优化执业环境和能力提升”3个宣传专题。
3.深入开展大实践。配合中注协编辑一本有关财务审计专项整治、优化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开展的系列访谈交流。
4.深入开展大提升。配合中注协编辑一本经验材料,收集整理本地典型经验、成果,报中注协适当宣传推广。
(二)自主谋划,使《意见》在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中入脑入心入行。各所(支部)在积极参与、配合落实“十大专项行动”的同时,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和时间安排,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创新开展其它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小所之间也可以自愿组合,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党员和从业人员学习宣传的积极性,灵活运用各种传播媒介,走近注册会计师、走近从业人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领导。省注协成立学习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狠抓落实。省注协设立4个巡回宣讲组(见附件1),督促本组各所(支部)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汇总。
(三)明确责任。各所(支部)主要负责人(首席合伙人)是本所主要宣讲人,要当好学习宣传的指挥者和践行者,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提高。
各所(支部)要高度重视,担当作为,各党支部、党员注册会计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省注协将对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果适度推广,并将学习宣传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把工作实绩纳入对各所(支部)的考核,予以行业内通报。
各所要指定一名专门联络人,每两周向巡回宣讲组报送学习宣传任务落实进展和工作信息。联络人名单请于10月 20日前报送巡回宣讲组。
附件:1.行业学习宣传《意见》巡回宣讲组分组及工作职责
甘会协[2021]44号附件2-学习宣传巡回宣讲组安排表.pdf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行业学习宣传《意见》巡回宣讲组分组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1.第一巡回宣讲组:张 荣 黄展翔 周君虎
联系电话:0931-8899808,15095420606
0931-8899803,13893425637
2.第二巡回宣讲组:刘岁存 张敬博 戴 琪
联系电话:0931-8899800,18794845545
0931-8899803,15002579919
3.第三巡回宣讲组:刘 楠 蒋棣华 姜翠苹
联系电话:0931-8899803,13919333567
0931-8899803,17793187561
4.第四巡回宣讲组:王立群 魏晓艳 张 莉
联系电话:0931-8899255, 13519601760
0931-8899800,13893498454
二、工作职责
各组组长为第一宣讲人,负责督促本组各所(支部)开展学习宣讲工作,掌握学习宣传进展;负责本组各所工作进展的信息汇总上报,及时挖掘亮点做法;督导、提醒各所(支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魏晓艳、张敬博为协会通讯员,负责各组进展情况统计、上报与宣传。